据悉,《储水式电热水器的安全使用年限》团体标准已于2018年7月3日正式发布并实施。标准中明确规定,热水器在正常工作时的安全使用年限应不低于8年。作为业内首份安全使用年限标准,该标准的实施将在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观念的同时,推动产品品质迈上一个新的台阶。
“新三年、旧三年,缝缝补补又三年”,多数人一直抱着这样的消费观念,家里的电器不用坏就不扔,使得超龄家电“安全”事件频频发生。
关于电热水器漏电、爆炸致人死亡的新闻时有所见,究其原因,大部分是因为电线、插座、插头、接线板、电器老化和超期服役所造成的。对于电热水器来讲,超期服役的热水器内部元器件老化,更容易产生安全隐患,是家庭中危险系数较高的一类电器。
但据了解,目前针对超期服役的家电产品,仅有一份推荐性国标GB/T21097.1-2007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》规定了基本要求,没有明确各品类使用年限,也并无强制性。
在这种背景下,中国家用电器协会联合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、艾欧史密斯(中国)热水器有限公司、阿里斯顿热能产品(中国)有限公司、博世热力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、广东阿诗丹顿电气有限公司、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、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、广东威博电器有限公司、广东海信家电有限公司、杭州康泉热水器有限公司、樱花卫厨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、广东史麦斯电器有限公司、广东惠洁宝电器有限公司、广东万博电气有限公司、广东奥荣电器有限公司等企业起草制定T/CHEAA 0003-2018《储水式电热水器的安全使用年限》团体标准,标志着电热水安全管理又走上一个新台阶。
据了解,《储水式电热水器的安全使用年限》标准中明确规定,热水器在正常工作时的安全使用年限应不低于8年,并要求企业承担起教育消费者的责任,在产品或者使用说明中,告知消费者安全使用年限。